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