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9 03:40:33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财产保全措施因下列原因而解除: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财产保全裁定的;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裁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