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9 01:27:26
劳动关系仲裁书执行有时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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