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4 23:5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是属于诈骗罪,诈骗罪立案是诈骗公司财物价值达3000元以上属于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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