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本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是:1、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