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施工致害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实施了地面施工行为。这里所称的地面施工行为有其特定含义,一般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9 05:04:59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人实施了地面施工行为。
这里所称的地面施工行为有其特定含义,一般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行为,非上述情况下的地面施工行为,不能适用此外所称的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相关规定。
2.行为人未尽安全保护措施。
一般情况下,在公共场所、道路等地施工,施工人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其他必要安全措施,以保证行人的安全,如在施工场地设置护栏,晚上设置红灯等。施工人未尽此种义务致人损害,就应承担民事责任。
3.有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两种情形。如有的人跌入施工场所而受伤,有的车辆跌入施工场所而受损等。
4.地面施工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这是指有关的损害事实是由行为人的地面施工行为所造成。地面施工行为是因,损害事实是果。只有在二者有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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