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配偶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性行为是属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受道德规范所遣责,但不具有强制力。夫妻间的身体权不同于财产权,夫妻之间对对方的身体并不享有占有、支配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