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