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9 15:56:59
参保后社保卡还没有办下来的情况下就医的,由参保人员先用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不能在医院直接完成实时结算。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费用,要等拿到社保卡后再按照原来结算时的流程办理到医院医保中心办理手工报销手续。这种情况下,参保员需要主动出示《新发社会保障卡证明》。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新发社会保障卡证明》采集有关的信息,并上传费用明细;为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时,全额收取现金,出具相关单据。参保人员应等社保卡办下来后,再持社保卡按原结算流程报销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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