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标有效期是3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著名商标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延续认定申请。每次延续认定的有效期是3年。逾期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