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