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