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错要约不存在合同关系。
交错要约通常发生在依非对话形式签订合同场合,如果在依对话形式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则有同时表示”的问题,所谓同时表示,是指对话人之间同时为同一内容的意思表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也就是说,必须要有要约和承诺,才能成立合同,因此,交错要约不存在合同关系。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