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有效期是六个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要先复议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