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