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盗窃行为不作犯罪处理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31 06:41:31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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