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0 02:31:36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只要是单位职工或者雇工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又依据劳动法规定,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如果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属于违法行为,社保局不会办理这样人员的工伤保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