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应当将申请文件直接提交或寄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收,也可以提交或寄交到设在地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国防专利分局专门受理国防专利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