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属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1 20:20:43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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