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