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