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发生交通违章一般要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处理,到期不处理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