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费包括:孕前检查医疗费,产前检查医疗费、分娩住院医疗费、妊娠和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异位妊娠、葡萄胎医疗费、剖宫产时附带子宫肌瘤等手术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
法律依据
《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下列规定支付:
生育保险基金按单元或病种限额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支付,具体限额标准为:产前检查1000元;妊娠2个月以下的流产手术400元;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的流产手术600元;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的流产、引产手术2000元;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引产手术3000元;阴道分娩顺产3000元;阴道分娩难产3200元;符合剖宫产手术指征的剖宫产手术4000元,其他剖宫产手术3600元;放置宫内节育器(含节育器)20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150元;实施皮下埋植术200元;实施皮下埋植取出术150元;实施输卵管结扎术500元;实施输精管结扎术320元;实施输卵管复通术1600元;实施输精管复通术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