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后,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