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广告内容没兑现属于违约,售楼广告的内容视为要约,而买卖合同的订立则视为买受人对出卖人要约的承诺。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没有明确订立在合同之中,也应当认定为合同内容。当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