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什么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这里的执行期限是指税款所属期。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6 01:24:40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这里的执行期限是指税款所属期。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称加计抵减政策)。

法律依据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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