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9 15:00:06
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法分子通过哄抬价格、生产销售伪劣口罩等防控物资的,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四)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