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费用交纳时间是什么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21 22:07:05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法律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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