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8 16:36:35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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