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期限是: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