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责令限期缴纳。即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费用;2、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的数额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额的2%;3、对欠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