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