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