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