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分为以下几类:
1.职务发明创造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2.非职务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3.共同发明创造或者委托发明创造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综上所述,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申请人应当是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申请人应当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共同发明创造或者委托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人应当是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