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行政拘留的时间最长是20天,在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的过程中,有以下情节的可以从轻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