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商标评审委员会受案范围为:(一)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