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股份转让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下列案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7 15:19:59

股份转让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下列案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只有以上诉讼才能适用专属管辖,股份转让纠纷不属于上述诉讼,因此, 不适用专属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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