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举报可以匿名。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单位的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稽核,存在违法行为的,应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