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 发现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实施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09 21:37:37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 发现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实施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警告,该企业在 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自实施机关撤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之日起 3 年内,该企业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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