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1 02:09:52
债务人资不抵债时与部分债权人恶意串通抵押财产逃避对其他债权人所负债务的,抵押合同无效。判断抵押人(即债务人)与抵押权人(债务人的多个债权人之一)是否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情形,要考虑到该债权人是否知悉债务人已陷入支付危机且该债权人知悉债务人陷入支付危机后串通设定抵押为债务人逃废其他债务、进而导致其他债权人无法以相应财产实现债权等因素加以认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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