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8 11:42:11
办理商标异议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使用了商标法禁用的标志。2、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28条的规定,侵犯他人在先商标权,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或经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3、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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