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