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免责条款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辟谣】
问:免责条款能够免除违约责任吗?
答:免责条款能否免除违约责任需要分情况讨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据此,合同中有免责条款时,只要合同义务人没有故意和重大过失,一般可以依据免责条款免除其基于一般过失的违约责任。但是,如果一般过失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使合同的目的落空,又非合理分配风险所必须,那么免除这类一般过失所生责任的条款应属无效。
【提醒】
问:哪些情形的合同无效?
答: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通谋虚伪表示第二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的收益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第一百三十条 定义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