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自负的协议无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辟谣】
问:合同和协议不一样吗?
答:一样。
首先双方的意思都是表示一致,从而达到的一种契约,然后生效的合同以及协议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其次如果没有法律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不需要特别的公证。最后是合同或者协议,通常只是名称叫法不同。
【提醒】
问: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答:1、合同主体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违法、违背公序良俗;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的;4、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排除、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