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人事争议仲裁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在仲裁中的地位一律平等,在仲裁中各方面要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为准绳;(3)要秉着及时、公平、合理的原则;(4)仲裁机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9 11:27:47

人事争议仲裁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在仲裁中的地位一律平等,在仲裁中各方面要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为准绳;
(3)要秉着及时、公平、合理的原则;
(4)仲裁机构要坚持独立办案原则。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三条,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其中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可以向聘用单位的上一级单位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辟谣】
问:人事仲裁和劳动仲裁一样吗?
答:不一样。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人事仲裁是仲裁聘任制的公务员与其所在的国家机关之间纠纷的《公务员法》第九十九条,机关依据本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  
【提醒】
问:人事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1、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2、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仲裁的人才流动争议和其他人事争议。

法律依据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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