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关系需要什么证明依据

1.收养人无子女、具备抚养教育能力、身体健康、年满30周岁,符合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条件,捡拾证明不齐全的,请收养人办理以下手续:(1)由收养人到户籍地的区县民政局领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5 17:43:45

1.收养人无子女、具备抚养教育能力、身体健康、年满30周岁,符合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条件,捡拾证明不齐全的,请收养人办理以下手续:
(1)由收养人到户籍地的区县民政局领取并填写《捡拾弃婴(儿)情况证明》;
(2)经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确认;
(3)户籍所在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并出具有关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证明时会查验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捡拾弃婴(儿)情况证明》、公安部门对捡拾人和证明人查证后出具《捡拾弃婴(儿)报案证明》。
2.收养人具备抚养教育能力、身体健康、年满30周岁、有子女,又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的,请收养人办理以下手续:
(1)收养人到户籍地的区县民政局领取并填写《捡拾弃婴(儿)情况证明》;
(2)经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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