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2、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