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在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价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发生的纠纷。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的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
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按照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
【辟谣】
融资租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真相:是的
解析: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提醒】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首先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2、如果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