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